消费¥0
毛毛
消费项目:赔款
消费地点:办公室
消费时间:2011-7-27(星期三)
消费类别:未指定类别
消费成员:小灰灰
消费账户:现金账户
记录时间:2011-7-27 8:43:11
消费心得:昨天给单位取现金,柜员问我过不过数,我说不用了,因为原来都没过过,而且她刚打的捆,应该不会有问题,就把钱直接给我了。结果经理下午去存钱,告知有一捆少了12张,我去银行问,银行说没办法,我说有监控录像,银行说我没权利,让我报警;到警局,警察说我这个不算被盗或被抢,没法立案;结果可想而知,我只好认倒霉,自行赔偿,半个月的工资啊